时间:2016-04-23 11:20:24 作者:qiwen
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没多久,黑龙江就开始力推三胎政策了,这是什么原因?人口稀缺吗?黑龙江哪些地方可以生三胎?大家对于生三胎的看法是怎样的?
日前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>的决定》。
该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,明确了除少数民族和特殊家庭之外,边境城市人口也可以生育三胎。
前述《条例》明确规定,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。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,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:
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居民在该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;
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,具体指黑龙江省的漠河、塔河、呼玛、黑河市爱辉区、孙吴、逊克、嘉荫、萝北、绥滨、同江、抚远、饶河、虎林、密山、鸡东、穆棱、东宁、绥芬河共计18个边境县(市、区);
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;
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鄂伦春、鄂温克、赫哲、达斡尔、柯尔克孜、锡伯、俄罗斯族的;
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,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,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,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;
针对特殊情况经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,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。
此前,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15)对此并没有放开,当时的规定为“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,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”允许再生一胎。
目前计生法规定:“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条件的,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。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。”
黑龙江省的此项生育政策,较之年初放开二胎政策更为激进。
但是,长期的一胎政策,已经对人口生育意愿产生了影响。
“培养一个孩子已经很累了。”这是多数人的反馈。
由于被采访人多数处于城市,甚至连生育二胎的想法都不是很强烈,“我连二胎都不想生,还生三胎吗?”一位30多岁,孩子已经上小学的女士向记者表示。